Myth #27:UX design is about usability
Image:Brain And Light Bulb On Tablet Screen / FreeDigitalPhotos.net
為使用者體驗而設計並不只是讓產品更好用。易用性讓人可以輕鬆的完成他們的目標。UX設計則不只如此,UX設計包括給人更愉快、更有意義的體驗。
一個好的設計是愉快的,仔細的精雕細琢,讓你快樂,讓你「沉浸」於其中 。想想一些擁有這些特質的遊戲。或是想想iPhone,如何讓錯誤「也能更讓人享受,更甚於在Blackberry上成功的操作。」
好的設計會是愉快且富有魅力的:
- Stephen Anderson說:「體驗設計演進到現在,滿意應該是準則,而喜悅應該是目標。」請看他的精彩的簡報:「吸引人的互動」與「創造令人愉快的界面」。
- 「使用者體驗不像易用性-使用者體驗是關於感受的層面,其目標是創造快樂。你想讓使用者在使用你的產品的前、中、後都感到快樂。[…]聚焦於使產品變得更容易讓使用者感到快樂、易用性、與使用者體驗,偉大將跟隨而來。」-《易用性與使用者體驗的戰爭》
- 「在你的應用程式、網站、或是品牌顯露出你的人格,能讓你的使用者認出你且與你產生共鳴。人希望能和別的真人產生連結,且我們常常忘記生意其實是將一群人集合起來。」-《情感互動設計:激起使用者熱情的途徑》
- Andy Budd用許多的例子說明如何在網路上誘引使用者(也就是秀出證明與你的人氣、有趣、神秘等等)-吸引人的設計的簡報投影片、影片、或是給忙碌者的快速指點。
- 雖然「吸引人的介面」是到近期才開始流行起來,在1994年微軟就已經創造這個詞,且易用性的導師Jakob Nielsen在1996年的《吸引人的使用者介面》中討論。
好的設計是好玩的:
- 好的體驗富有魅力。有時這意味著讓事情變得較難,且犧牲掉一些使用上的容易性。「我們時常談論使用者友善和易用性,但有可能我們做得太過了嗎?」答案需看問題所在的脈絡,但有可能我們將事情變得更簡單,會讓它喪失一些價值。」-《你做了太多易於使用的設計嗎?》
- 「大腦熱愛玩耍。找到一個能帶給一個人的生命中有更多遊戲(或至少有趣味性),最終,你將會得到一個粉絲。-《創造愛玩的使用者》
好的設計讓你進入沉浸(flow)中:
- 在沉浸的狀態中「人時常體驗到強烈的專注力及享受,且伴隨著高峰表現,渡分鐘如小時。」Trevor van Gorp討論了如何創造出令人沉浸的設計。-《情感與沉浸感的設計》,或見他的簡報。
- 易用性專家Dana Chisnell說,好的設計並不只是減少挫折感,產品必須能激發正向情感、周到、且讓使用者專心於體驗之中(如在Netflix或 TripIt.com)-《挫折以外:快樂設計的三個層次》
良好設計的產品對使用者是有意義的:
- 有意義的產品會有個人的重要性,且和人的需求共鳴,和人的價值相符。很少有企業能達到這個水平,「產品漂亮且易於使用的,但仍可能缺乏意義。」-《使你的產品有意義》
- 「意義是你和你的觀眾/使用者/顧客能有的最深刻的連結。意義是建立於人與人之間、人與物之間、人與地間等等,且意義是這些看不見的連結中,最深層的部分。」-Nathan Shedroff的《有意義體驗的設計》
- 人會珍惜什麼樣的有意義的體驗?成就、社群、創作、啟迪、自由等等。-請見由《創造意義》一書的作者經由數千場的訪談所蒐集而成的<15個最常見的意義>
……以下資料說明了UX和易用性的不同:
出處:http://uxmyths.com/post/1533970267/myth-27-ux-design-is-about-usability
UX Myths 授權悠識數位翻譯為中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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迷思4:「設計」就是讓網站變好看
迷思3:人們不滾動捲軸
迷思2:所有網頁應該要在三次點擊內到達
迷思1:人們閱讀網頁
.. 迷思0: 你讀了這些文章之後,就不用做使用者研究了 (正解:就算是看過這些研究報告,還是要自己做自己的使用者研究才對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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